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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、行政管理机关、法院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,依法办事是其法定义务。 ;J^>T|A6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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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中,正是这三家知法违法或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,导致了本案的错综复杂。 I(1G'Kum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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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老田缺少法律知识,存在侥幸心理也是酿成本案的一环。作为职工,不懂法必须学法,但学法不是为了违法。 in ;EiF}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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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编辑手记 B}_Jsv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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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前,记者接待了一名来自山东潍坊的中年男子,他向记者苦诉了几年来的悔恨和愤怒。 Me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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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人叫田恒温,1997年因企业效益不好下岗后,在一家个体摩托车维修店打工,由于肯吃苦、好钻研、技术好,几年下来便有了自己160多平方米的维修店铺。 bHijc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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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,老田拿出几年来省吃俭用积攒的资金,并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25万元开办了自己的摩托车销售店。然而,生意的扩大并没有给这位下岗职工带来丰厚的回报,相反,由于听信律师支的“歪着儿”,以及之后房屋登记部门、法院不履行法定职责,竟把老田的房子弄没了。 *9e?KG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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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出“歪着儿” 0\Z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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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10月,老田在农村信用社贷款25万元开办了自己的摩托车销售店。一年后,由于还款日期临近,暂时无力还款的田恒温焦虑万分,于是拿着贷款合同找到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的乔富昌律师咨询。 XoC"&.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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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律师认为,老田如不能按期还款,他名下的160平方米铺面房有可能被信用社用于抵债。律师提出,只有先找一个假债权人,以民间借贷纠纷为名,通过诉讼先行查封他的铺面房(防止信用社用于抵贷款),待还款后再由假债权人申请法院解封,这样既能保住铺面房又能延缓还款时间。文化水平不高、不懂法律的老田认为自己并不是想赖账,只是手头有点紧,待缓过这一阵把贷款还上便是,于是点头同意了。 aA3o:}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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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乔律师找来自己的朋友王伟充当“债权人”,在律师指导下,老田书写了一张向王伟借款35万元的借据。同时,乔律师又为双方起草了一份关于借据说明的《协议书》:田恒温出具一份借款35万元的假借条给王伟,王伟持该借条以借钱不还为由到法院起诉,双方“自愿”达成协议将老田的铺面房抵债,法院查封该房产期间,不真实过户王伟名下,待老田还清贷款后收回铺面房……《协议书》特别约定:“田恒温可以随时收回铺面房,王伟不得干涉,不得索要费用”。 2gw7469)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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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0月28日,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下达了“被告(田恒温)自愿用其所有的铺面房抵顶借款”的763号民事调解书,并依程序下达房屋查封执行通知书。 j < |